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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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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办发〔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契税征管工作,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契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市契税收入连年增长,已成为我市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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