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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6.17”洪灾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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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办〔2005〕158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6.17”洪灾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南平市“6.17”洪灾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四日

南平市“6.17”洪灾重建家园工作实施方案
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遭受暴雨袭击,尤其是“6.17”洪灾是继1998年“6.22”之后最大的一次全流域、全局性洪涝灾害和地质性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大量房屋倒塌或受到地质性灾害威胁,灾后重建任务紧迫且繁重。为确保广大灾民能够在2006年元旦前搬入新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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