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5年市区非成套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138号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5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成套房改造计划(具体见附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抓紧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成套房改造是市委市政府解难创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动员和借助各方力量,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非成套房改造的顺利实施。 二、非成套房改造实行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改造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原则,各区政府作为改造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非成套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负责做好应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安置房源建设和调度以及有关政策、标准制订等工作。市、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建立非成套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住房难”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42号)及相配套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及奖励办法,年底对各区完成非成套房改造计划情况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完成得比较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做好非成套房改造拆迁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拆迁,切实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坚持思想工作优先,把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做通、做透;健全完善拆迁工作程序,把拆迁工作做细、做实。各区要切实承担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责任,建立由拆迁单位、街道、社区、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拆迁纠纷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尽量避免因非成套房拆迁改造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承担起相应责任。 二○○五年七月四日 附件: 2005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成套房改造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