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张政办[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农工商总公司,常阴沙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市属各党委厂: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张家港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港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有偿出让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省、苏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