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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加强我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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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4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加强我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气象局《关于加强我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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