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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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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112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4]93号)和《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2005—2007)行动纲要》(常政发[2004]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及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带动”的原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以开展各类社会诚信活动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务行业为重点,抓住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使用和失信行为惩戒等环节,强化统一领导,协调各方资源,努力构建信息公开化、运作市场化、服务专业化,富有溧阳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全市社会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道德规范,明显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基本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则,逐步培育以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和诚信中介组织构建的诚信主体,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担忧”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溧阳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2005年为基础建设年。主要任务是: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打破体制壁垒,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初步构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征信平台,为建立企业和个人社会信用体系打好基础;研究制订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暂行办法;制订市民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制订和完善财务、会计、统计、质量、工商、价格、税务等信用评级办法;加强舆论宣传,为建立“诚信溧阳”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06年为深化推进年。初步建成电子政务信息网,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使政务公开更贴近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体系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从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起步,逐步扩大信用信息数据征集的内容;继续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地方性规章制度;中介机构公正执业水平有所提高,信用咨询服务业有较大发展;市民道德规范建设更加深入;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2007年为巩固提高年。电子政务服务范围、功能更趋完善,效率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较完善的政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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