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综[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武政综[2005]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若干重要措施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局、法院、检察院、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粮食局、经贸局、外经局、林业局、出入境检疫检验局武夷山办事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