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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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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5〕160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五年七月五日
 
附:
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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