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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陇南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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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陇南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要意义。
  《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划》的重大意义,并把它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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