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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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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5]136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特别是粮食生产更是年年受灾,常年出现的干旱低温等自然灾害导致一些地方粮食减产甚至绝收。为增强抗灾救灾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现将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7月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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