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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保监局关于印发《加快我区县域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保监局关于印发《加快我区县域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内蒙古保监局《加快我区县域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七月五日

加快我区县域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县域保险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是促进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重要基础。为加快我区县域保险发展,充分发挥保险支持“三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县域保险的重要意义
  发展县域保险是保险支持“三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需要。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域经济的发展,直接承担着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任务。县域保险既是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县域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为县域经济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是保险业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
  发展县域保险是实现我区保险业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城乡经济的非均衡发展特征,我区城乡保险市场存在较大差距,县域保险发展相对比较薄弱和滞后。县域保险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保险发展不起来,保险业就很难实现持续协调发展。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央支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将步入一个高速增长阶段,县域经济实力逐步提高,这为县域保险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和广阔空间,县域保险必将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保险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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