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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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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
石政发[2005]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7号)已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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