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确保安全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确保安全的紧急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自6月下旬以来,我市开始出现高温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障高温天气下各项生产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5)8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企业生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要针对高温酷暑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电力、运力、市场、安全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引导企业精心组织好工业生产,抓好电力错峰生产,保证防暑降温用品的生产与供应,保证工业经济的正常运行。
  高温天气下,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地、各部门要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