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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绵府办函[2005]13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通知

绵府办函[2005]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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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我市各级涉粮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及其配套制度,转变观念,调整职能,健全领导组织机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狠抓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已逐步形成了放而不乱、管而有序、公平竞争、调控有度的粮食流通新格局。但是,在近期全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各地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执法手段较为弱化,社会宣传未完全到位,相关部门配合不够,个别县执法与监督规范性差等诸多问题。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行为,促进依法管粮工作,切实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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