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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函〔2005〕15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七月五日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遂宁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5)9号)和《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市、县(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05)17号)精神,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  一、职责调整
  (一)划入的职责
  1.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除“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责以外的全部职责;
  2.原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除“负责全市上市公司、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和证券、期货交易机构的规范运作和监督管理,搞好协调服务”以外的全部职责。
  (二)划出的职责
  1.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  2.原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负责全市上市公司、未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监督管理,搞好协调服务”的职责划归市经委。
  (三)转变的职能
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上来。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者招标。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用自有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  2.切实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和微观事务管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增强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抓好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订工作,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  二、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二)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市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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