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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名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名单的通知
 
 
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5)34号),各高校开展了校重点课程建设的立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向我委推荐申报了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我委经审核,决定将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数学》等135门课程列为200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的教学基础性工作,是高质量本科教学的根本保证,学校应予以充分重视,根据《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05)34号附件)要求,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加大课程建设的力度。
  二、200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从2005年7月到2007年7月。期间,1年后中期检查,2年后验收。学校教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
  三、列入200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的项目,市属高校项目资金来源为上海市财政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每门文科课程为3万元,每门理工科课程为5万元,请有关市属高校以本文为依据,将本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经费列入2006年度部门预算,并报我委财务处。非市属高校项目资金由项目所在高校自筹解决。
  望各高校切实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领导和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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