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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河、池军分区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池军分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河政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池市人民政府河、池军分区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
  现将《河池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 河池军分区
二○○五年七月五日
 

河池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方案

  人民防空警报是人防战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级政府和人防部门迅速准确地传递和发放空袭警报信号,指挥城市居民开展防空袭斗争的基本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人民防空警报建设,适应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防空袭斗争需要,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河池军分区决定,于2005年在金城江城区建设防空警报网。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大局,着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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