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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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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发〔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凉委发(2005)3号)下发以后,全州职业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总体上看,我州职业教育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尤其是安宁河流域县市和高寒山区县发展还不平衡。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少,职业学校规模不大、办学效益不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05)5号),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职教就是抓经济,抓经济必须抓职教”的思想,大力实施“科教兴凉”、“人才强州”战略,抓住机遇,深化改革,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劳动就业、人力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统筹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统筹职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协调发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实现职业教育发展速度和结构、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促进我州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在新形势下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从现在起到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要加大结构调整工作力度,以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达到并保持在1:1左右。要采取更加特殊的照顾和优惠政策,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力度。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优先录取,春秋两季招生。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把发展职业教育与发展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努力形成多元办学格局
  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面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的统筹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
  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资源状况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强化分类指导,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积极推进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办好昭觉青年创业中心。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民兵训练基地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职业学校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骨干职业学校为龙头、带动其他职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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