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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车用汽油清净剂》第1号修改单和《含清净剂车用无铅汽油》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质监〔2005〕99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车用汽油清净剂》第1号修改单和《含清净剂车用无铅汽油》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  为确保SZJG10—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及SZJG12—2004《含清净剂车用无铅汽油》与国家标准的协调一致,根据GB19592—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及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第2号和第3号修改单的有关要求,我局对SZJG10—2004《车用汽油清净剂》及SZJG12—2004《含清净剂车用无铅汽油》进行了修改,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实施。宝安、龙岗两区参照执行。
2005年7月5日
SZJ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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