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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


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规范处罚程序。对2001年7月下发的《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管理办法》(浙卫发[2001]22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公布卫生行政执法信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系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由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予以立案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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