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管理办法(2005年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规范处罚程序。对2001年7月下发的《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管理办法》(浙卫发[2001]22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公布卫生行政执法信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系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由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予以立案处罚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