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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区失管房产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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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实施日期】 2005-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区失管房产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房管局制订的《苏州市区失管房产处理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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