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国税函[2005]346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要求,从2005年7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以下简称代码戳记)。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