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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启用门户网站“我的办税厅”专用邮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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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国税征便函[2005]2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启用门户网站“我的办税厅”专用邮箱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自2004年9月份改版试运行以来,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欢迎,网站点击量稳步上升,国家税务总局的纳税服务通报中也专门对此提出表扬。为了充分利用以信息化承载纳税服务的新平台,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门户网站中“我的办税厅”专用邮箱功能,7月份为试运行阶段,8月1日起正式运行该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的办税厅”专用邮箱的功能介绍
  “我的办税厅”是我局门户网站的一项重要功能,专门为纳税人设计的个性化办税平台,包括专用邮箱、涉税信息、网上咨询、VIP论坛等具体项目,其发展目标是全程网上办税平台。基于网站服务器处理能力的考虑,市局拟先行启用专用邮箱的功能,涉税信息、VIP论坛等暂不启用。另外,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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