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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规模企业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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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发〔2005〕79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工业规模企业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工业规模企业是实施“工业突破”战略的主力军,是带动产业优化升级的中坚,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为充分发挥工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培植一批主业突出、辐射明显、竞争力强的规模企业,大力推进全市工业化进程。现就加快培育工业规模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特别是宿迁发展的要求,以市场化为导向,规模化为目标,集约化为重点,信息化为手段,加大投入,强化扶持,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做大传统企业,做强优势企业,提升新兴企业,促进工业规模企业的快速增长,为构筑具有宿迁特色、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格局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全力实施规模带动和大企业战略,确保到2005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到850户,以后按年均20%递增。到2010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150户;全市形成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60户,其中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10户,5亿元以上的企业20户;国家级名牌和驰名商标各5个,省级名牌和著名商标各8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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