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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传输电子公文试运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浦政办发〔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传输电子公文试运行的通知
浦政办发〔2005〕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 目前,覆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的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联网、测试和人员培训工作已基本完成,县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开通使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为积极推动我县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机关部门内部,开展全县机关办公业务网传输电子公文试运行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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