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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200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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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烟台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招政办发[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招远市200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集团公司:
  为切实做好200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烟台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实际,现制定《招远市200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招远市200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一、200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报
  汛期将临,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6—9月份我市降水量可能较往年有所增加,因采、选矿形成的采空区、废石堆、尾矿库极易诱发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重力地质灾害。因此,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目前各部门当务之急。
  (一)地质灾害现状:
  1、塌陷危险区: 我市辖区内现有91处地面塌陷区,也是主要地质灾害危险区,主要分布于玲珑金矿田、河东——界河金矿田、灵北——双目顶金矿田、金翅岭——草沟头金矿田等区域。以前虽进行了部分治理,但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存在继续塌陷的危险,尤其汛期即将来临,极易诱发新的更大的地面沉降和塌陷等重力地质灾害。
  2、采空易发区:据调查统计,全市有112个采空区,分布于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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