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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批转州经委等五部门《关于改制企业人员调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及企业设置的经营者责任股权属的处置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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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5〕6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文山州人民政府批转州经委等五部门《关于改制企业人员调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及企业设置的经营者责任股权属的处置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州经委、州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改制企业人员调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及企业设置的经营者责任股权属的处置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六日

关于改制企业人员调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及企业设置的经营者责任股权属的处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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