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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5年第17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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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天津海关公告2005年第17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5年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年来,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根据总署文件规定,结合关区执法实践,天津海关决定重新公布关区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有关事项。现将重新制定的关区10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公示文本依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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