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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5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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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天津海关公告2005年第17号
【发布日期】 2005-07-06
【实施日期】 2005-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5年第1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年来,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根据总署文件规定,结合关区执法实践,天津海关决定重新公布关区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有关事项。现将重新制定的关区10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公示文本依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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