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四川省省级大型涉外经贸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5]137号
省财政厅《四川省省级大型涉外经贸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2005年7月7日
四川省省级大型涉外经贸活动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