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上海市专利费资助办法》修订的说明 《上海市专利费资助办法》(以下简称《资助办法》)是于2003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一年半来,该《办法》的实施对推进我市专利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专利起到了有效的作用。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的《资助办法》已显得支持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宽,影响了专利工作的进一步拓展,不利于促进本市专利申请量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本次修订中,我们主要是对资助范围作了较大的扩充,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其次,对原有条款规定不周到的地方也一并进行了完善。本次修订是在充分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外省市做法,几易其稿完成的。 现将《资助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较大范围的扩充了资助对象 本次修订的《资助办法》第四条对资助范围进行了较大扩充。主要考虑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