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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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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7
【实施日期】 2005-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七日

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根据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监发[200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5]68号)要求,现制定我市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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