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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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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05]1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7
【实施日期】 2005-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出现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湘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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