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二○○五年七月七日 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 为了推动全市民政工作更好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上海迎接世博、建设文明城市的要求,巩固、发展全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成果,根据市文明委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和国家民政部有关要求,特制定《上海市民政系统2005-2006年度创建文明行业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动力,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创建宗旨和“顺势求进、虚实并进、分类推进”的工作方针,扎实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和市文明委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向“网格化覆盖、社会化分工、立体化推进、个体化深入”发展,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推动民政系统的队伍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上新的台阶,为推进上海民政事业新时期跨越发展和上海文明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