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关于加快我省县域人身保险发展的意见 各寿险公司一级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2005年全保会、省保会关于加快县域保险发展的精神,落实全省县域保险推进会的各项要求,提升我省县域农村居民的保险保障水平,服务于“和谐湖北”构建,现就加快我省县域人身保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省县域人身保险发展的重大意义 县域人身保险是指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性人身保险。我省是农业大省,加快发展县域人身保险,对于提高我省绝大多数人口的保险保障状况,提升保险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实现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加快县域人身保险发展对促进我省和谐社会构建和服务“三农”具有重要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形势下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作为农业大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由于我省县域农村人口众多,大部分没有足够的养老和健康保障,特别是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服务。在县域大力发展低保费、广覆盖、农民易于接受的保险,对于保护农民利益,切实提高县域居民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也是我省保险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加快县域人身保险发展是我省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省人身保险业有了较快发展,但离做大做强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保险密度和深度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重要原因在于保险的保障面还比较狭窄,保险服务还没有充分延伸到广大县域农村,县域人身险市场还未得到有效开发。在我省大力发展县域人身保险,把保险保障送进千家万户,进一步激活潜在的、巨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