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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二OO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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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潮府办〔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二OO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二OO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五年七月八日

 

潮州市二○○五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编制《潮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市今年度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作出安排,以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  一、潮州市2004年地质灾害情况

  2004年我市基本没有发生重大的地质灾害,也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经过调查,发现了几处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市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是汛期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和大工程项目建设,易诱发崩塌、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预报

  2005年汛期,我市防灾重点目标是台风、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是饶平县沿海地区、北部山区,潮安县东北部山区,国道、省道等线状工程体以及我市辖区内的大型露天开采矿山。同时要防范人口密集区的地面沉降或地面塌陷。

  (一)饶平县北部山区、潮安县东北部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区。该区域山高坡陡,地质情况复杂。预计7—9月我市因可能会受台风影响,雨量偏多,应注意预防自然和人为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二)我市区域内的大型水利工程、堤防设施、水库工程引发地震为主的地质灾害区。我市经历了连续三年的大旱,三年干旱无大汛,江河水位低,水库干涸,堤围大坝暴晒,一旦集中降雨,水位暴涨,堤坝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由于今年开汛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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