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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甬国税函[2005]260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甬国税函[2005]260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使用收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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