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5]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过程明显增多,洪涝灾害进入多发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78号),为切实做好当前的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城市防汛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城市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城市防汛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要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