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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府与市政协工作联系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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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政协办公厅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5]115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州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府与市政协工作联系办法的通知
榕政办[2005]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协,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加强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省政府、省政协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市政府与市政协的工作联系办法通知如下:
  一、每年市政协全委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市政府会同市政协制订出全年的协商计划和方案,分阶段有步聚地组织实施。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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