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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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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马政[200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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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04)94号)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实施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28号),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  一、提高认识,明确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1. 充分认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对于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的工矿城市马鞍山来说,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对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大作用,而且对缓解日益增长的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不断发展,数量逐年增加。但是,目前中小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所占经济比重低,在发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制约了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增强我市经济活力,提升整体竞争力,加快融入长三角,加速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坚持不懈地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扶优扶强、示范引导,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动力,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以创业基地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支撑,加快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全力打造长三角产业梯度转移的承接平台;不断改善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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