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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检查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地税发[2005]90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检查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5]90号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检查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件:1、申请办理检查证人员基本情况表(略)
  2、江西省地税局办理税务检查证申请汇总表(略)
3、申报办理税务检查证年审表(略)

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检查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地税系统税务检查证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税务检查证是地税机关及地税人员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它当事人开展地方税收检查的法定专用检查凭证。
  第三条 税务检查证实行省、市、县地税局三级管理,各级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检查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等具体事宜。
  第四条 税务检查证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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