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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草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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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府发〔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草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甘府发〔2005〕2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养畜与护草的双重积极性,加快牧区草原建设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草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在坚持“牲畜折价、私有私养、长期不变”和“草场公有、承包经营、长期不变”畜草双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草场的管护、建设、合理利用与承包经营者的责任、权利、义务统一起来,充分调动承包经营者管护、建设、合理利用草地和科学养畜的积极性,促进草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草原的永续利用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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