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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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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地税所二[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7-08
【实施日期】 2005-07-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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