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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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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52号
【发布日期】 2005-07-09
【实施日期】 2005-07-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督查工作会议精神,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把政务信息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和领导决策服务,现将《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OO五年七月九日

宜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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