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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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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0
【实施日期】 2005-07-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不断探索加强与工会组织联系的机制和方法,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配合党委和政府工作,团结动员全市职工积极投身巴中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深入贯彻执行"两法",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12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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