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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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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就〔2005〕6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穗就〔2005〕6号)


各区、县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广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鼓励社会培养产生更多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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