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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建立我省重要省情省力统计数据部门会商报告和发布制度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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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建立我省重要省情省力统计数据部门会商报告和发布制度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6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统计局《关于建立我省重要省情省力统计数据部门会商报告和发布制度的意见》已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建立我省重要省情省力统计数据部门会商报告和发布制度的意见

  省情省力统计数据是反映我省基本情况的重要数据,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施科学决 策的重要依据。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省有 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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