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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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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民族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现少数民族群众人均收入三年之内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目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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