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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速生丰产林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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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速生丰产林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速生丰产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林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我市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发展速生丰产林的巨大潜力,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加快我市速生丰产林发展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快发展速生丰产林,是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林业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不仅能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的生态功能,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而且还能在短期内增加木材的有效供给,妥善解决天然林禁伐后出现的木材供需矛盾,确保林产工业的原材料供应,减轻对公益林保护的压力,提高林产工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在当前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增收缓慢的情况下,加快发展速生丰产林,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县(市)、区要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抓住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我市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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