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28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劳动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快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加快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加速实施《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机构生存、竞争和发展能力,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发展目标 按照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