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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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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发〔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07-11
【实施日期】 2005-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5〕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发出了“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和川办发(2005)2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有效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实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目标,经市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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